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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党员干部职工带头严格执行临时交通管制措施工作

日期:2016-09-07 浏览次数: 字号:[ ]

   

                                       市质监局党员干部职工带头严格执行临时交通管制措施工作

 

    根据省市有关工作安排,8月28日至9月6日期间我市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控制交通总量。市质监局多项举措做好党员干部职工带头严格执行临时交通管制措施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全局各党支部利用周一晚学习、支部会议等及时传达上级精神,确保党员干部职工人人知晓。充分利用单位QQ群、微信号、公告栏等宣传平台,发送手机短信,加强对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的宣传力度,提醒党员干部职工及其家人自觉执行管制措施,积极营造遵规守纪氛围。同时,各单位出入口都已设置明显的单双号限行的提示标识。

  二是及时传达学习。8月24日,直属机关党委下发《关于党员干部职工带头严格执行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的通知》(绍质机党(2016)16号),要求各党支部迅速将《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绍政发〔2016〕39 号)和中共绍兴市委宣传部、绍兴市公安局《临时交通管理宣传方案》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职工,确保全局党员干部职工人人知晓,自觉执行。

  三是倡导绿色出行。从严控制党员干部职工外出公务用车,鼓励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及其家人尽量选择公交、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降低机动车使用频率,减轻道路通行压力。

  四是带头文明出行。积极参与“礼让斑马线”活动,自觉在私家车前挡风玻璃右上角张贴统一的礼让标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出行。同时,下发我局《关于开展“礼让斑马线人人讲文明”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绍质机党(2016)15号),让党员干部职工参与到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中来,提醒市民遵守交通规则,提醒驾驶员礼让斑马线,对出现的不文明行为及时进行劝导。

  五是强化督查管理。各党支部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执行临时交通管制措施情况的检查督促。直属机关党委也不定期对各党支部执行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情况进行暗访抽查,对多次违反限行规定的个人和多人次违反限行规定的支部予以通报批评。对未按要求执行的,直属机关纪委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置,并抄告给驻市质监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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